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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為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為退房當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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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出示證件,以便登記,同時請一併繳交住宿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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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住人數請事先告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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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請勿吸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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寵物可住一樓寵物客棧或三樓寵物客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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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晚十時後,請勿喧嘩,否則鄰居報警即罰款一萬元,應由顧客負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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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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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後取消訂房,概按「交通部觀光局定型化契約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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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前14日取消,退還訂金之100%;住宿前10~13日取消,退還訂金之70%;住宿前7~9日取消,退還訂金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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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%;住宿前4~6日取消,退還訂金之40%;住宿前2~3日取消,退還訂金之30%;住宿前1日取消,退還訂金之2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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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欲延期住宿,請盡早告知,訂金可保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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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則可辦理延期住宿,訂金保留三個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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